索引号: | 431100012/2018-036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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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将开展永州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自2016年3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已在永州市住建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2019年4月30日向永州市住建局申请办理报销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报销资料及要求如下:
1.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的支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是2016年3月20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缺一不可,三者金额原则上要求一致,且须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公章。
2.永州市住建局办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2016年3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办理备案手续,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通过招标确定图审机构的项目,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须是2016年3月20日以后的)。
4.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5.建设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应诚实守信,确保施工图审查费用真实、准确。如发现施工图审查机构在与实际收取金额不相符的支付凭证、发票、施工图审查合同上加盖公章,永州市住建局将对该施工图审查机构记入黑名单,清除出永州市施工图审查服务市场,并上报省住建厅记录其不良行为,在永州市住建局官网上进行通报。
联系单位:永州市住建局 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 ;
联系电话:0746—8368071。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