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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34/2026-0296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市住建局于2026年4月15日组织召开《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律、财政、征收、房地产、税务、公积金、自然资源规划等领域专家参会论证。与会专家重点围绕政策合法性、资金保障、风险防控、操作流程、部门职责等提出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梳理吸纳、修改完善《办法》内容,依法依规推进各项程序。现将专家论证意见汇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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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家/单位 |
专业领域/身份 |
论证意见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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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易达 |
行政法律专家 |
1.补充上位法依据,将房票界定为货币补偿的电子化、凭证化形式,完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适用法律支撑;2.优化拆票提现规则,调低可提现比例并增设限制条件,防范变相货币补偿风险;3.明确资金来源、拨付路径与应急保障机制;4.严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行项目资金足额监管、房票发行总额上限管控;5.保障被征收人自主选择权,合理优化房票使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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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家声 |
房屋征收与房地产管理专家 |
1.在《办法》开篇补充政策制定依据;2.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责表述,规范补偿审核与登记衔接工作;3.明确冷水滩区、零陵区人民政府对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协议金额的核实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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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新宇 |
房屋征收与房地产管理专家 |
总体认可《办法》可行性,认为推行房票安置能够有效拓宽征拆安置渠道、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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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曾剑波 |
财政金融专家 |
1.对房票部分契税全额补贴的合法合规性作进一步论证;2.明确项目实施前必须论证资金来源,不得新增财政负担、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并纳入《办法》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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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姜宁涛 |
市税务局 |
1.删除税务部门职责中“补贴”表述,与法定职能保持一致;2.将契税优惠政策规范为房票购房专项补贴,避免违规“先征后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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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赵小玉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完善公积金部门职责,增加购房提取业务内容;2.删除原贷款相关条款,按实际购房价格核定公积金提取与贷款,保障房票受让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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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肖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补充上位法及政策依据,提升文件合法性;2.同步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增设关键环节流程指引,增强政策可操作性。 |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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